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第四章 抗震加固改造第二十四条有效抗震加固工程应当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加固质量。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