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