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传统村落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从建筑、规划、历史、文化、文物、旅游、林业、民族、经济、法律等方面专业人员中选聘组成,负责传统村落保护的咨询论证、评审评估等工作。专家意见应当纳入传统村落保护档案。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