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在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和城乡结合部推行以集中供热为主,因地制宜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者其他分散式取暖为辅的清洁取暖工程。

在农村牧区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工程。

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