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旗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