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第三章 职责与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红十字志愿者因自愿实施紧急救援、救助、救护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