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第三章 职责与保障第二十条有效旗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在社区和农村牧区开展健康服务、大病医疗救助、扶贫帮困等内容的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