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三条已修改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应当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综合施策、疏堵结合,源头防控、以用促禁,试点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法规性决定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