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除向宁波市人民政府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诉受理机构投诉外,可以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投诉。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对侵害台湾同胞投资者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认真调查,依法公正处理。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