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可以向境内的金融机构借款,也可以向境外的金融机构借款,并可以本企业资产和权益抵押、担保。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