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农业机械作业事故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拖拉机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