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对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