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

对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