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七条有效档案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科学、公正、严格、高效,不得利用职权牟取利益,不得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