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