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碛口古镇(以下简称古镇),是指古镇相接的黄河中线以东,西头村东湫水河岸以西,卧虎山山脊线外100米以南,河南坪所傍山山脊线以北(包括麒麟滩)之间的区域。

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