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临县碛口古镇的保护和管理,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