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横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源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水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水源水环境保护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