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阻碍或者妨碍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