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二条有效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树种目录。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