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消防组织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验收,并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报省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