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的考核办法,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