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第四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推进蔬菜、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及其制品进入京津冀市场,建设雁门关农牧交错带京津冀“菜篮子”和农产品加工基地。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