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相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会志愿者等参与信访工作,为信访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