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