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发区条例/第八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开发区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协调机制,受理并及时处理企业和投资者反映的诉求以及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