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做处罚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