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

地方法规 ·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