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第九百七十一条有效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百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