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第九百三十六条有效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百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