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第九百零二条有效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百零一条回到全文第九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