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第八百八十八条有效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百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八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