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八百一十条有效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百零九条回到全文第八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