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第七百九十三条有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百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百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