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三章 法人/第二节 营利法人第七十八条有效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