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三章 法人/第二节 营利法人第七十六条有效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