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九条有效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百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