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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六百五十条

有效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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