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六百五十条有效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百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