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九条

有效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