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八章 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有效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百八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百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