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五百五十三条有效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百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百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