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五百五十一条有效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百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