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五条

有效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