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四百八十四条有效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百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