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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四条

有效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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