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第三百六十二条有效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百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