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所有权/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二十条有效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百一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