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所有权/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一十六条有效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百一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