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所有权/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一十四条有效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百一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