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所有权/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二百八十四条有效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