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所有权/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二百七十九条有效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