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所有权/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二百七十七条有效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七十八条